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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茶傳情 |
作者: 文章來源: 點擊數(shù) 66 更新時間:2008-10-11 14:07:33 文章錄入:wzysky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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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茶傳情
德昂族的未婚男子,有自行擇偶的自由。雙方經(jīng)過相互了解,建立感情并愿意締結(jié)婚約時,男女即告之父母。與其他民族不同的是,這種“告”不是以言語表述,而是以茶相告。即小伙子趁父母熟睡之際,將事先備好的“擇偶茶”置于母親的常用筒帕里。母親一旦發(fā)現(xiàn)筒帕里的茶葉,便知道要為兒子提親了。這時,做母親的便與父親商量,并委托同氏族和異氏族的親戚各一人,作為提親人。提親人去女方家提親時,不必帶別的禮物,只要在筒帕里裝上一包茶(半市斤左右)。到了女方家后,亦不必先以言語表述,只需將茶放到供盤上,雙手遞到主人手面前,主人即知道提親人的來意。女方父母經(jīng)過媒人三次說合,認(rèn)為男方確有誠意,即收下茶葉,表示同意。否則,即表示拒絕。男方父母知道女方家長應(yīng)允兒女婚事之后,便請媒人再次攜帶茶葉一斤,另加酒肉若干斤,赴女方家宴請女方父母和老人、舅舅等。席前,先由男方叔叔、伯父、姐姐向女方父母贈送茶葉一包,接著再由他們陪同男方以茶認(rèn)親,最后由雙方親戚以茶議定訂婚禮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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